每一天,不論在工作或個人生活中,我們都必需決定是否要誠實地處理錢財。
例如,當商家多找錢時,你是否要告訴收銀員?你曾否在銷售產品時,沒有將商品的全部真相說出來,因為你怕會危及交易?你是否付清所有應付給政府的稅?你是否誠實地向客戶談論競爭者--即便這可能使你的公司失去生意?
作這些決定之所以困難的一個因素是,我們周圍的每個人都似乎不誠實。
你可能會很驚訝地發現,聖經有幾百節經文說到上帝要我們完全誠實。例如,箴言20章23節說:「兩樣的法碼,為耶和華所憎惡;詭詐的天平,也為不善。」利未記19章11節寫道:「你們不可偷盜,不可欺騙,也不可彼此說謊。」在箴言6章16-17節我們讀到:「耶和華所恨惡的有…撒謊的舌…。」
設立標準。領袖誠實尤其重要,因為領袖會影響他們的屬下,所以領袖要設立標準。例如卡車公司的老板開始穿馬靴去工作,不到6個月,他公司所有的人都穿馬靴去工作。當他改穿傳統皮鞋,6個月後,所有員工也穿傳統皮鞋。
同樣的,不誠實的領袖就會有不誠實的跟隨者。「君王若聽謊言,他的一切臣僕都是奸惡」(箴言29章12節)。在期待下屬有誠實的行為之前,企業的領導人必須先設立誠實的典範。
避免妥協。有一家大規模國際建築公司董事長被問到,為何他的公司不到賄賂盛行的國家工作。他回答:「我們絕不到那些國家接工程,不論那案子多有利潤,因為我們負擔不起。若我的員工知道我們不誠實,他們最後也會變成小偷。他們不誠實所造成的損失會比接那案子所賺的利潤還大。」
無可指責。為了減少開支,一家公司檢視所有花費,卻發現員工常常用公司電話打私人的長途電話。其實這現象是董事長造成的。他認為自己有用家中的電話打長途電話談公事,所以他到公司也打私人電話。他認為會計沖銷太麻煩、不需要。然而他的員工只知道他在上班時間打私人電話,所以他們就認定,若老板可以接受這種不誠實的行為,大家也可接受。領袖特別應該「各樣的惡事禁戒不作」(帖撒羅尼迦前書5章22節)。
負責任。一位領袖如何能維持完全誠實?藉著向別人負責。必須建立抑制與均衡的制度,下屬才不會奪取領袖的權力。但也要提供一個架構,以確保領袖為自己的行為負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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